执行恢复与案件重启的核心区别在于:执行恢复是对已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履行程序,而案件重启是对已终结案件的重新审查。前者针对执行阶段,后者属于审判监督范畴。
-
法律性质不同
执行恢复属于《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确保判决结果落实;案件重启则依据审判监督程序,需满足法定条件(如新证据、程序违法等)才能启动。 -
启动条件不同
- 执行恢复:因被执行人财产变化或申请人发现新线索,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 案件重启:需提交足以推翻原判的证据或证明原审存在重大瑕疵,经法院审查批准。
-
程序目标不同
执行恢复旨在实现债权,不改变原判决内容;案件重启可能推翻原判,导致案件重新审理或改判。 -
时效限制不同
执行恢复通常受申请执行时效(2年)约束;案件重启无严格时效,但申诉一般需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
提示: 执行恢复是"兑现权利",案件重启是"挑战判决",选择程序前需明确诉求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