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才市场档案管理规定主要涉及存档条件、流程、费用及法律依据,具体如下:
一、存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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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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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家庄人才市场开户的单位员工,可直接将档案存入开户单位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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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人才市场开户的单位员工,需在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办理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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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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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直接邮寄档案至户籍地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凭就业报到证、调档函等材料办理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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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转出单位盖章的《流动登记表》及个人存档申请表,经审核后办理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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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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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私企员工:需通过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在人才市场办理调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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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属国企/事业单位员工:可直接将档案转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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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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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需携带:转出单位盖章的《流动登记表》(或就业申请表)、身份证、报到证(择业期)、档案袋及材料原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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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档与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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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才市场开具《商调函》,持函到原档案单位提取档案,通过机要通道或专人转递至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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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审核档案完整性后,签订存档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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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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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方式 :通常按时间(年/月/日)或档案数量计费,具体标准由石家庄市人才服务中心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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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存档期间需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入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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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单位档案管理规定》,人才市场需保障档案安全,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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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存档期限一般为3年,存档期内可申请查阅、转移或销毁。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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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必须密封且材料真实,否则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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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国企员工无需转移档案,直接转入单位。
以上信息综合自石家庄市人才市场官方渠道及权威平台,具体操作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