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经历了系统性变革,核心聚焦预算绩效管理、资产核算精细化、权责发生制引入三大方向,旨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并强化财政监督。新规通过取消“事业基金”等传统科目、要求基建账目并入“大账”、推行固定资产折旧等举措,推动财务管理向透明化、科学化转型。
预算管理全面升级
新制度明确要求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实行项目库管理,并全面实施绩效评价。财政补助与非财政补助资金严格分账核算,专项转移支付需专款专用,避免资金混用。预算调剂需经法定程序,强化了预算刚性约束。
资产与负债管理革新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提高(通用设备从500元升至1000元),并引入“虚提折旧”机制,通过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反映资产损耗。无形资产同步采用累计摊销,确保账实相符。新增国有资产台账、定期盘点等要求,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例》衔接,防范资产流失风险。
会计核算双轨并行
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部分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新增“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余”等科目,区分不同资金来源的结转结余。基建项目通过“在建工程”科目纳入统一核算,终结以往独立建账导致的账务割裂问题。
财务报告体系优化
资产负债表改为“资产=负债+净资产”结构,取消收支类项目,按流动性分类列示;收入支出表细化财政补助、事业结余等层级,便于追踪资金流向。新增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增强财政资金透明度。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变革正推动其从“粗放式管理”转向“绩效导向型治理”。未来需重点关注成本核算落地与信息化系统适配,确保新规在基层单位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