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企业副职的选拔标准主要依据企业层级、工作经历、学历资质及个人素质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一、核心选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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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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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职 :需具有同层级副职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下一层级正职+副职累计5年以上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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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职 :需具有下一层级正职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下一层级正职+副职累计5年以上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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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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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 ,部分岗位可接受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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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持有 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 (如化工、冶金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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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 通常要求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且年龄不超过53周岁(部分岗位可能放宽至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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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素质与职业操守
- 需 忠诚拥护“两个确立” ,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具备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二、特殊情形处理
- 特别优秀人才 :经企业党委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
三、其他要求
- 需具备 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与履职经历 ,且近三年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以上标准综合了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与岗位实际需求,确保选拔出既具备专业能力又符合企业战略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