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明确规定:标准工时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加班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累计不超36小时, 特殊行业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但需审批。 以下是具体规定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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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制
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按工资的150%支付报酬,休息日加班按200%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支付。 -
加班限制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时,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违反此规定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特殊工时制度
- 综合计算工时制:针对交通、旅游等行业,以周、月、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 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于高管、外勤等无法按标准时间衡量的岗位,不执行加班工资规定,但需保障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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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
发生自然灾害、公共设施故障等紧急情况时,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限制,但需及时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提示: 劳动者应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遇超时加班可依法**。企业需合理规划工时,避免违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