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定向师范生政策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要点:
一、政策定义与目标
定向师范生("三定向":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由政府出资培养,旨在解决农村地区教师资源紧缺问题,要求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乡村学校任教。
二、招生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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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以高考报名时户籍为准,需在定向县(市、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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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定向志愿,按志愿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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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 :录取后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入学时办理手续。
三、培养院校与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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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范围 :主要由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等8所省属院校承担,部分县区(如扬州)可能委托其他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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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设置 :涵盖师范类本科和专科,如五年制专科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
四、费用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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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补贴 :享受当地财政补贴,部分县区返还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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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助 :定向师范生通常无固定生活补助,与公费师范生政策不同。
五、政策区别
- 与公费师范生 :定向师范生无免学费政策,需签订就业协议;公费师范生实行"两免一补"(免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且通常有编制保障。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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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变动影响 :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毕业后到户籍地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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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具体院校、专业及分数线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人社厅等官方渠道及权威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