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的核心条件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法定强制续签情形(如职业病检查期、医疗期、“三期”女职工等)以及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特殊规定。若用人单位拒绝续签,通常需支付经济补偿,除非劳动者主动拒绝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的续签提议。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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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是基础:续签需劳资双方自愿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但若劳动者存在法定特殊情形(如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孕期产期哺乳期等),企业必须续延合同至相关情形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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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触发条件: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劳动者提出续签的,企业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可能面临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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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方不续签的法律后果:除劳动者拒绝合理续签条件外,企业终止合同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N倍月工资)。若违法终止(如应续签而未续签),需支付赔偿金(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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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自动顺延:合同到期时遇医疗期、职业病观察期等,期限自动延续至情形结束,企业不得单方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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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范与风险提示:企业应提前评估续签名单,避免超期未签导致双倍工资风险;劳动者需留意自身权益,如年休假折算补偿等。
劳动合同续签既是法律义务,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的契机。双方应提前沟通条件,依法操作,避免争议。若遇纠纷,可通过劳动仲裁或司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