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拆迁补偿政策的核心在于分类施策、保障权益,具体体现为: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差异化补偿标准、货币补偿与统建购买双轨并行、过渡期安置费分层计算。 集体土地房屋按结构重置价结合成新系数折算,国有土地则区分中心城区与乡镇范围;选择统建购买可享政府补贴价,拒绝则获6个月过渡费;临时安置费最高达9元/㎡/月,搬迁费每户6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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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式灵活适配
集体土地房屋拆除后,可选择货币补偿(重置价或自拆自建价)或统建购买。货币补偿按框架结构1510元/㎡、砖木结构857元/㎡等标准分段计算;统建购买相同面积部分享补贴价,超面积按成本价结算。国有土地补偿则包含房屋价值、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等,住宅临时安置费中心城区9元/㎡/月,乡镇最低5元/㎡/月。 -
费用计算透明分层
过渡期安置费集体土地统一6元/㎡/月,国有土地按区域划分三档;搬迁费集体土地固定600元/户(统建购买付两次),国有土地住宅8元/㎡、非住宅10元/㎡。附属物如空调移装费250-350元/台、三相电表补偿3000元/户,均明码标价。 -
政策执行动态调整
国有土地标准每年更新,2024年沿用2021年标准但微调物价系数;集体土地补偿需经集体经济组织表决,乡镇制定方案报审。青苗补偿按作物类型分级,如葡萄丰产期2万元/亩,鱼塘按精养标准补偿。
拆迁户需注意产权调换过渡期最长24个月,逾期安置费翻倍;申请统建购买需在协议中扣减费用,交房后多退少补。建议提前核对房屋成新系数与区域分类,留存装潢凭证以最大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