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荒地征收流程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最新政策规定,具体分为以下五个核心步骤:
一、前期准备与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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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明确征收目的、范围、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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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现状调查
调查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情况,结果需与被征地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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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评估征地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制定应对措施。
二、审批与协议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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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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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批权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由省级政府同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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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批的,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再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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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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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被征地方签订协议比例不低于90%(使用权人)和100%(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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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需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安置标准,留存书面协议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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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偿与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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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依据区片综合地价(如2025年菜田15.6万/亩),特殊情况下可提高至15倍;
包含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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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发放
协议签订后60日内支付,超期每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通过银行转账和公示栏查询。
四、后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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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地方持权属证书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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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乡镇土地管理所申诉,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提示 :私自开荒地若在拟征期内抢种抢建,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