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分配流程的核心在于依法依规、民主公开,确保失地农民合法权益。 关键亮点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民主议定分配方案、专款专用原则、公示备案程序及争议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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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资格确认:以签订征地协议当日为时点,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会议依法确认参与分配人员资格,确保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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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议定方案:成立分配工作小组,拟定包含分配对象、金额、方法等内容的方案,经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或过半数户代表通过后形成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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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款专用与比例划分:土地补偿费按征地比例分配(80%-90%给农户,剩余留集体),安置补助费依安置途径支付,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归属所有者。资金需专户存储,严禁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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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与备案:决议方案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备案,接受监督。发放时需携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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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对分配资格存疑的,可提存争议份额并通过诉讼由法院裁定;已发放的补偿款原则上不再追溯。
征地补偿款分配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妇女权益同等保障。建议农户积极参与民主程序,留存书面记录,遇争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