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扩建需满足"一户一宅"原则,关键流程包括:提交书面申请、村委会公示、乡镇审核和县级审批。 重点注意:申请人需为村集体成员且原宅基地面积不足,扩建面积不得超过省级标准,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申请条件与材料准备
- 身份证明:农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权属证明:原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建房批准文件
- 扩建理由说明:需提供家庭成员增加或住房困难证明
- 四邻协议:相邻权利人签字同意的书面材料
办理流程详解
- 第一步:村级初审
向村委会提交申请,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示7天 - 第二步:乡镇实地核查
国土所会同农业部门现场测量,核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第三步:县级审批
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后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常见驳回原因提示
• 现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到当地人均标准
• 申请地块涉及生态红线或耕地保护区
• 存在权属纠纷或违法建房记录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最新政策,部分地区可通过"浙政钉"等政务APP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整个流程通常需要30-60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需在2年内完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