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反环保法规将面临5类典型罚款: 未批先建最高罚200万元、超标排放按日计罚无上限、篡改监测数据直接责任人可拘15天、危险废物处置不当单位双罚、拒不整改按原数额叠加处罚。具体细则与规避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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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违规
未取得环评擅自开工的,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以总投资额1%-5%罚款(最低10万元,最高200万元);需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即投产的,处20-100万元罚款,同时查封生产设备。 -
污染物排放超标
废水/废气超标1倍以内每日罚10万元,超标3倍以上每日罚50万元,拒不改正的从第11日起按原罚款数额按月累计。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行为,法定代表人承担个人责任。 -
数据造假行为
伪造在线监测数据或虚假填报排污申报的,单位处10-100万元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5-15日拘留。三年内两次造假将按法律上限顶格处罚。 -
固废管理疏漏
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每吨罚5000元,非法倾倒3吨以上即触犯刑法。运输单位需全程电子联单,台账缺失最高罚100万元。 -
整改执行不力
收到责令改正决定后,30日内未提交整改方案的,按原罚款基数加处30%罚款;逾期未完成治理的,环保部门可责令停业关闭。
企业应每月自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保留至少3年监测报告备查。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同步公示环评批复及验收文件,主动公开排放数据可降低30%行政处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