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在任期内可以辞职,但需遵循法定程序,不能擅自离职。关键点包括:书面申请是必要条件、需经上级党委审核与集体表决、特殊情形下可能受限(如经济责任未清或换届临近)。以下是具体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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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权利的法律基础
村支书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成员,享有辞职自主权,但受《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地方规章约束。辞职并非单方行为,需平衡个人意愿与组织程序正当性。 -
核心程序要求
- 书面申请:必须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说明原因(如健康、家庭等),并承诺工作交接。
- 组织审核:上级党委需在15-30个工作日内核查辞职真实性、经济责任及村民意见。
- 集体表决:党支部成员辞职需党员大会通过,村委会成员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结果公示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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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限制与后果
- 禁止情形:涉及经济审计、换届前6个月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辞职可能被拒。
- 再任职限制:辞职后2年内不得参选原职务,但可竞选其他村级职位。
- 待遇调整:职务补贴停发,但养老保险权益保留,任期满3年者可申领离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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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辞职与例外处理
连续缺勤、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上级可启动罢免程序。大学生村官未满服务期辞职需退还补贴并记入诚信档案。
总结:村支书辞职是法定权利,但需严格履行程序以确保村级治理稳定。建议提前沟通并备齐证明材料(如医疗证明),以加速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