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申报
根据最新政策,分公司的增值税申报需根据机构所在地和总机构位置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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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点确定
- 若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在同一县(市),由分支机构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若不在同一县(市),则需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但经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批准后,可由总机构汇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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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周期与要求
- 增值税 :需按月申报,申报期一般为每月15日前(法定节假日顺延)。 - 申报方式 :支持网上申报(自动扣款)、手工申报、IC卡申报等,具体以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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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分公司,需经批准后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总结 :分公司增值税申报以机构所在地为准,跨区域需注意汇总申报的可能性,且必须按时完成月度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