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月普通发票无法直接作废,需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进行处理。以下是具体操作流程:
1. 确认发票信息
核对需要作废的发票信息,确认其代码、号码和金额是否正确。
2. 进入红字发票界面
登录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点击“红字”菜单,进入红字发票开具界面。
3. 填写发票信息
在红字发票界面中,输入需作废发票的代码和号码,点击“下一步”。
4. 确认发票内容
系统会显示原始发票的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
5. 生成红字发票
系统会自动生成红字发票,显示与原发票内容一致的负数金额。核对无误后,点击“打印”。
6. 归档处理
将打印的红字发票与原发票一并保存,以便后续税务核查。
通过以上步骤,即可完成跨月普通发票的作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