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后勤编制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主要分为工勤编和后勤编两类,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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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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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负责法院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司机、食堂工作人员、保洁等辅助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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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不涉及审判工作,属于非司法类岗位,但属于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有与行政编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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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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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侧重于法院整体后勤管理,如物资采购、设备维护等支持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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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部分法院将后勤管理岗位单独列为编制,需通过考核或选拔进入,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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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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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编与政法专项编(法官、法警等司法岗位)有明确区分,后勤编人员不能担任审判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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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法院对后勤编制的具体设置可能略有差异,需以实际单位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