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需按20%-40%税率预缴个税,年度汇算时可合并综合所得多退少补。关键点:①按单次800元为起征点;②超过4000元减除20%费用;③需由支付方代扣代缴;④年终可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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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标准
单次收入≤800元免征个税;超过800元且≤4000元,减除800元费用后按20%计税;超过4000元,减除20%费用后按20%-40%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如2万元部分税率30%)。 -
申报流程
- 支付方代扣:机构或个人支付授课费时,需按上述标准预扣个税,并向你提供《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 自行申报:若未代扣,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局办理汇算,填写“劳务报酬所得”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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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优化
年终将授课费与工资等综合所得合并计税,若全年总收入≤6万元或适用税率低于预扣率,可申请退税。
提示:保留授课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备查,通过个税APP实时查询预扣记录,确保申报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