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的赔偿标准主要分为临时生活救助和长期恢复重建两类,具体金额如下:
一、临时生活救助(短期救助)
-
补助标准
- 基础救助 :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补助期限3个月。 - “三孤”人员 :孤儿、孤老、孤残人员每人每月600元,补助期限同样为3个月。
-
资金来源
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由民政、粮食等部门联合发放。
二、长期恢复重建(住房及生产支持)
-
住房重建
- 政府统筹制定重建规划,对困难家庭重点帮扶,确保房屋质量符合防灾要求。 - 补助资金由民政部门直接发放,提供技术支持。
-
生产生活恢复
- 提供基础设施修复、企业复产等资金支持,帮助受灾地区恢复正常秩序。
三、注意事项
- 上述标准适用于2008年汶川地震期间的救助政策,若涉及后续重建或补偿,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死亡赔偿(如丧葬、伤残等)需根据具体伤亡情况,由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计算,与临时救助分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