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后,国家实施了多层次、精准化的补贴政策,核心包括临时生活救助、住房重建补助和长期保障措施,累计投入超80亿元,覆盖922万受灾群众,确保“三无”“三孤”等特殊群体优先获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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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生活救助
针对因灾无房、无收入、无生产资料的“三无”人员,提供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持续3个月;“三孤”人员(孤儿、孤老、孤残)每月补助600元。后续对重灾区困难群众追加3个月现金补助,人均每月200元,强化过渡期保障。 -
住房重建补贴
农村倒塌房屋按户均2万元补助(中央与地方各承担1万元),分档支持1-6人家庭,困难户最高可获2.6万元;城镇毁损住房户均补助2.5万元,低保“三无”家庭由政府提供终身免费住房。自建过渡房每户补贴2000元,并减免建房税费、提供低息**。 -
就业与信贷支持
灾区企业享受所得税免征、社保补贴等优惠,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个人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灵活就业者获社保补贴。信贷政策放宽至首付10%、利率下调40%,公积金**额外优惠1个百分点。 -
监督与执行机制
补贴发放严格遵循“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专账发放”流程,严禁挪用冒领;住房重建纳入地方政府“一把手”工程,2010年底前完成目标,确保政策落地透明高效。
汶川地震补贴政策体现了“民生优先、分类施策”的原则,从紧急救助到长效重建,构建了全链条保障体系。当前需关注个别特困户的实际需求,持续优化地方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