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提出“男女平等”概念的是南宋时期的袁采,他在《袁氏世范》中写道“男女本应平等对”,这是汉语中首次出现“男女平等”一词。真正将男女平等理念系统化并付诸实践的重要推动者是***,他通过理论建构和社会实践为中国妇女解放事业奠定了基础。
***在1924年湖南农民运动调查中发现,中国妇女受到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四重压迫,提出“四大绳索”理论,深刻揭示了封建宗法制度对女性的系统性束缚。他主张通过社会解放实现妇女解放,将妇女运动纳入阶级斗争与社会变革的整体框架。1927年***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推翻地主政权后,族权、神权和夫权将随之瓦解,从根本上改变妇女的从属地位。
1939年至1940年间,***多次在公开讲话中强调“妇女要开会、要讲话、要办事、要自由平等”,并将“实现男女平等”列为联合政府的纲领之一。1940年,他进一步提出“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口号,赋予女性平等的社会主体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推动《婚姻法》确立婚姻自由原则,并通过土地改革确保男女平等分配财产权,从法律层面保障女性权益。
中国***自1995年首次将“男女平等”确立为基本国策以来,持续通过立法完善性别平等机制。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将男女平等写入法律,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二十大报告三次重申这一国策,标志着性别平等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男女平等理念在中国经历了从思想萌芽到制度保障的百年演进,***通过理论创新与社会实践,将性别平等融入革命与建设议程,最终形成国家战略。当代中国通过法律体系、政策保障和文化倡导持续推动性别平权,延续并深化这一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