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房屋结构、用途、面积为核心计算依据,主要包含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大类,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方式。具体补偿金额根据合法房产评估价、装修补偿及安置补助等综合计算,并针对住宅、商业用房及历史形成的“住改商”房屋设有差异化补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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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构成与计算方式
房屋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以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根据临时居住条件按月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激励配合拆迁的行为。货币补偿公式为:合法房产评估价+装修补偿金额,产权调换则需结清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的差价。 -
特殊房屋补偿规则
沿街底层“住改商”房屋根据经营年限分级补偿:连续经营1-3年按住宅标准加80元/㎡停产停业补偿;3-10年按住宅1.3倍补偿;10年以上按商业用房标准补偿。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
安置补助与过渡费用
搬迁费按6元/㎡计算,现房安置发放一次,期房安置发放两次;临时安置费住宅为6元/㎡/月,商业门面房30元/㎡/月,超期过渡按比例增付。政府提供周转房则停发临时安置费。 -
合法性与程序要求
补偿以房屋所有权证或航拍图(2008年6月前)为依据,无证建筑需经多部门联合认定。征收决定需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方案公示30日并听证(半数以上异议时),确保程序透明。
提示:被征收人需关注征收公告中的签约期限,逾期可能影响奖励金和安置房优先选择权。建议提前核对权属证明、经营凭证等材料,确保补偿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