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账经办人的责任需根据具体行为和后果判定,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
单位责任优先原则
经办人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单位应首先承担法律责任。例如违规报销时,单位作为委托方需对外负责。
-
过错责任与追偿权
-
故意或重大过失 :若经办人存在主观过错(如伪造凭证、挪用资金等),需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可事后追偿。
-
轻微过错 :若仅因疏忽导致小额损失,通常由单位承担,经办人可能仅需承担内部纪律处分。
-
-
私章与签名效力
-
私章使用 :若经办人使用他人私章签名,可能减轻或免除个人责任。
-
手签与打印签名 :手签效力更强,打印签名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
刑事责任情形
若经办人涉及偷税、逃税等刑事行为(如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 :报账经办人主要承担单位责任,个人责任需结合过错程度和行为性质判定,特殊情况下可能涉及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