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品安全条例》以“最严格监管”为核心,通过细化责任主体、强化惩罚力度、优化监管机制三大亮点,全面升级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条例明确企业管理者连带责任,建立“处罚到人”制度(最高罚款年收入10倍)和“黑名单”信用惩戒,并针对虚假宣传、特殊食品等痛点提出具体监管方案,从源头到餐桌筑牢防线。
- 责任细化到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需直接承担食品安全责任,进口商须审核境外生产企业资质,避免责任推诿。
- 惩罚力度空前:除企业罚款外,增设对个人的高额罚款,并引入行政拘留衔接机制,对情节严重者实施联合惩戒,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 监管精准施策:禁止会议营销虚假宣传,规范特殊食品标签与广告,要求检验报告必须来自法定机构,堵住监管漏洞。
- 风险全程防控: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鼓励内部举报并重奖,动态更新非法添加物质名录,强化源头风险评估和过程追溯。
当前食品安全仍面临产业链长、新技术风险等挑战,新版条例通过制度刚性与社会共治结合,推动行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防控”。建议企业定期开展合规培训,消费者警惕非正规渠道宣传,共同维护“舌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