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必须核名,且需确保名称符合“总公司名称+地域+行业+组织形式”的规范结构,不得与现有企业重名或近似。核名是工商注册的第一步,直接影响后续执照办理和银行开户,未经核名擅自使用名称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分公司名称需包含总公司全称,例如“XX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名时需提交《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若名称涉及敏感词汇或特殊行业,还需额外审批。核名通过后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逾期需重新申请。
分公司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名称仍受《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约束。例如,不得使用误导性词汇(如“国家级”“**”),或未经授权包含行政区划名(如“中国”“国际”)。若总公司变更名称,分公司也需同步更新并重新核名。
完成核名仅是设立分公司的起点,后续还需办理税务登记、社保开户等手续。建议提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名称是否被占用,避免因重复核名延误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