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个部分组成,这是企业合法登记的基本规范要求。其中,字号是核心识别标志,需具有显著性;行业表述需与主营业务挂钩,而组织形式则明确企业法律责任形式。
- 行政区划名称:通常为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名(如“上海”“广东省”),可前置或后置(加括号)。特殊情况下可申请无行政区划名称,但需满足跨省经营等条件。
- 字号: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禁止使用误导性、违规或侵权词汇(如“国家级”“傍名牌”)。自然人姓名可作为字号,但需符合规范。
- 行业或经营特点: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注(如“科技”“商贸”),跨行业经营需使用概括性表述。特殊行业(如金融、医药)需取得许可后标明。
- 组织形式:根据企业类型选择,如“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需标注“(个人独资)”等后缀。
提示:起名时需通过登记机关核验唯一性,避免与已有名称冲突或违反禁限用规则。建议优先选择简洁、易记且符合业务特征的字号,同时确保全称结构完整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