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院校学员分流安置办法主要依据《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分流安置办法》制定,规范学员在不同阶段或因不同原因的安置流程。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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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校期间或毕业3个月内未下达首次任职命令的学员,包括青年学生、士兵学员、预备军官、研究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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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原则
以计划分配为主,遵循专业对口、面向基层、合理使用的原则,确保与培养目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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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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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或能力不达标 :入学3个月内复查不合格者,普通中学毕业生退回原籍或改录普通高校,士兵学员由原单位接回,研究生按干部转业/复员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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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不符 :如身体、政治、军事等方面不符合要求,不得定职定级或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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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方式
包括退回原籍/学校、转入普通高校、重新分配部队、退役自主就业、干部复员等,具体方式根据学员类型和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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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该办法由总政治部会同军地7部委于2014年9月联合制定,旨在规范分流安置流程,提高培养质量。
总结 :分流安置以“全程淘汰、分类安置”为核心,通过明确标准与程序,保障学员发展与部队需求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