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巡视记录并非必须天天写,但需根据工程阶段、风险等级和合同要求灵活调整。 关键点在于:日常施工需每日记录,隐蔽工程等重点环节必须实时填写,非作业日或低风险阶段可适当简化,但所有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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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合同要求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要求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并留存记录,但未强制规定每日频率。具体执行需结合工程合同条款——若约定"每日巡检",则必须严格执行;若条款为"定期巡视",则按工程进度动态调整。 -
工程阶段差异
- 主体施工期:混凝土浇筑、钢结构安装等关键工序建议每日记录,甚至分时段多次记录
- 隐蔽工程:如地基验收、管线预埋等必须即时填写,事后补充视为违规
- 收尾阶段:装修、绿化等低风险作业可改为2-3天/次,但突发情况需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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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原则
高风险项目(如深基坑、高空作业)必须坚持每日巡查记录,普通装修工程可适当简化。遇到质量隐患、安全事故苗头时,无论是否作业日均需追加记录。 -
记录替代方案
可采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效率:无人机巡检配合AI识别自动生成部分记录,但人工复核签字环节不可省略。非施工日可用"今日无作业"简记,避免日期断层。
监理巡视记录的核心价值是过程留痕。建议建立分级记录制度:日常用检查表快速勾选,关键节点附照片和详述,既保证合规性又避免****。电子化存档时需注意同步备份防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