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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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本金和利息的稳定现金流,例如债券投资。此类资产通常具有完美的信贷特征,现金流特征符合基本借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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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企业既追求稳定收益,又计划通过市场时机调整资产组合实现资本增值。例如,企业可能持有债券获取利息,同时择机卖出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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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模式
不属于上述两种模式的金融资产,通常以交易为目的,其现金流特征不满足前两类要求。例如,股票投资若以短期交易获利为主,则归为此类。
分类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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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模式 :通过管理金融资产的意图(现金流获取或交易)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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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特征 :是否仅包含本金和利息支付(符合基本借贷安排)。
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是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