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地方政府融资最新规定核心变化包括: ①严禁新增隐性债务,明确"谁举债、谁负责"原则;②专项债实行全周期绩效管理,资金使用与项目收益严格挂钩;③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模式,优先支持民生领域项目;④建立融资平台"白名单"制度,动态监控债务风险等级。
分项解读新规要点:
- 债务管控升级
- 全面清理地方政府通过企业、事业单位等主体变相举债行为,违规新增债务将终身追责。
- 要求2025年底前完成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实行"一债一策"台账管理。
- 专项债使用改革
- 新增"专项债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禁止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等非公益性项目。
- 建立项目收益平衡测算模型,发行前需通过财政部穿透式审核。
- PPP模式优化
- 推广"PPP+专项债"组合融资,允许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不超过总投资的50%)。
- 建立PPP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运营不达标的项目将被移出库并停止财政补贴。
- 融资平台转型
- 对城**司实施ABC三级分类监管,A类平台可继续市场化融资,C类平台强制重组或退出。
- 要求2025年末所有平台公司资产负债率降至65%以下,严禁为政府项目违规担保。
实施提示: 地方政府需在6个月内完成融资制度合规性审查,建议优先申报智慧城市、保障性住房等国家战略配套项目,同时建立债务风险预警系统(红/黄/绿三色标识)。新规强调"开前门、堵后门"双轨并行,未来基建投资将更注重实效性与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