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根据最新政策有所提高,小学为每年720元,初中为每年940元,寄宿制学校在此基础上每生每年增加300元。
1. 生均公用经费的具体用途
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具体包括:
- 教学业务与管理支出;
- 教师培训、实验实习和文体活动费用;
- 水电费、取暖费、交通差旅费等日常运营支出;
- 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购置及维修维护费用。
2. 不同学校的额外补助政策
- 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每生每年额外增加300元补助,用于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水电费支出。
- 小规模学校:学生规模不足300人的学校,按300人核定公用经费。
- 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普通初中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孤独症、脑瘫症学生为12倍。
3. 政策调整的背景与意义
此次调整旨在支持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并缓解北方地区冬季取暖压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保障教育公平,促进教育质量提升。
4. 地区差异与经费来源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用途。经费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专项补助。
通过此次政策调整,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