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用经费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专项资金,其使用范围涵盖教学业务、教师培训、设备购置等核心领域,但明确禁止用于人员工资、基建投资等非公用支出。
教育公用经费的具体使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教学业务与管理:包括教研活动、教学竞赛、印刷资料等直接支持教学的开支。
- 教师培训: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的5%-10%安排,用于培训差旅费、资料费等,但不得用于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 设备与维护:购置仪器、图书、课桌椅等教学物资,以及校舍、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 校园运营:水电、取暖、绿化美化、网络通讯等基础运维费用。
- 学生活动:文体活动、实验实习、健康体检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项目。
需特别注意的禁止项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基建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超标的公务接待费。部分政策还对小规模学校(如不足100人的教学点)给予倾斜,按100人标准核拨经费以确保运转。
合理规划公用经费需遵循“保基本、促教学”原则,优先满足教育教学急需,同时加强预算透明度和绩效管理,避免违规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