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的频率一般为每季度至少一次,这是党内组织生活的硬性要求;但具体执行中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活调整,关键要确保党课教育质量与实效性。
根据《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基层党组织书记应当带头讲党课,频次原则上不低于每季度一次。特殊情况下如主题教育期间、重要政策传达时,可适当增加频次。党课内容需紧密结合当前政治任务和党员思想动态,避免形式化。
党课的周期性安排需考虑三点核心因素:一是与上级党组织部署同步,例如党的二十大宣讲阶段需密集开展;二是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如重大项目攻坚期可针对性设计专题党课;三是注重创新形式,通过案例教学、互动研讨提升吸引力。部分基层党组织采用“固定周期+动态补充”模式,在保证基础频次的针对突发性学习需求临时增开。
值得注意的是,频次并非唯一标准。考核重点应落在党课的到课率、讨论参与度及后续行动转化效果上。实践中,有的党支部通过“微党课”“线上党课”等形式实现高频次、碎片化学习,同样符合强化党员教育的目标要求。
定期讲党课是书记履职的重要体现,但机械执行次数不如扎实提升教育实效。各级党组织应在确保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探索更符合党员需求的弹性化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