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案件中起诉整栋楼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案件,均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而采取法律手段:
一、安徽芜湖高空抛砖案(2025年3月)
-
案件经过 :60岁老人卜大爷被高空抛下的红砖击中后脑勺死亡,警方调查后仅锁定28栋1单元28层住户,但缺乏监控和物证,家属将32层住户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无法确定侵权人时,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承担补偿责任。
二、重庆南岸区高空抛笔案(2020年10月)
-
案件经过 :3栋2单元李某被高空抛下的“致命笔”砸伤,法院判决50余户业主及物业公司连带赔偿6.9万元,因小区监控缺失,法院依据民法典规定适用“连坐”原则。
-
赔偿范围 :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计6.9万元。
三、广州高空抛物案(2024年10月)
-
案件经过 :7岁女童小花被高空抛下的瓷砖砸伤,其母亲起诉物业公司。此前2022-2024年,小花家已因2次高空抛物遭受财产损失(如玻璃破碎),但因缺乏监控证据,无法确定肇事者。
-
法律诉求 :物业公司作为管理方,被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但具体赔偿金额未明确提及。
总结
以上案例均因高空抛物行为导致严重后果且无法查证具体侵权人,受害者或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整栋楼住户及物业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此类案件中,法院多依据《民法典》第1254条的“高空抛物责任”规定,适用“可能加害者补偿”原则,但需注意区分“连带责任”与“补偿责任”的法律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