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查不到责任人时,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依法给予补偿,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一、侵权责任: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的规定,如果高空抛物导致他人损害,但无法明确具体侵权人,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体现了法律对受害者权益的保护,同时也鼓励建筑物使用人之间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二、物业责任: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担责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建筑物的管理人,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或坠物事件的发生。如果因物业未尽到管理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物业需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这要求物业必须加强日常管理,如安装监控设备、张贴警示标语等,以减少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
三、公安机关:及时调查,追责到底
公安机关在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后,有责任依法及时调查,尽力查清责任人。一旦明确侵权人,其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交代,也是对潜在违法者的警示。
四、法律后果:民事赔偿与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二,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最高可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总结
高空抛物不仅危害公共安全,还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当查不到具体责任人时,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需承担相应责任。为避免此类事件,物业应加强管理,居民需提高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