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有的财产,但需满足合法婚姻关系且财产来源符合《民法典》规定。关键点包括:共同财产范围涵盖工资、投资收益、继承所得(未明确归属一方时)等;个人财产如婚前资产、人身损害赔偿等除外;财产性质需结合取得时间、来源及约定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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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均属共同财产。继承或受赠财产默认共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定给一方的除外。例如,婚后继承的房产若未明确归属,则视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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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的例外情形: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前房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如医疗费、残疾补助)以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定给单方的财产,均不属于共同财产。例如,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增值部分仍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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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混同与约定优先:若婚前财产与婚后收入混同(如共用账户且无法区分),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也可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优先于法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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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处理权与分割原则: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如子女抚养、过错方等)调整比例。例如,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或存在过错,可能影响分割结果。
提示:财产归属需结合具体证据(如购买凭证、协议)及法律规定判断,建议保留财务记录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规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