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去世后,财产分配遵循“先析产再继承”原则,即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生存配偶先分得共同财产的一半,剩余部分与死者个人财产一并作为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均分。 若存在有效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则优先按遗嘱或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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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性质决定分配顺序
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工资、房产增值部分)需先分割一半归生存配偶,另一半纳入遗产;个人财产(如婚前房产、指定赠与一方的财产)直接作为遗产。例如,婚后购买的房产若登记为夫妻共有,生存配偶先分得50%,剩余50%由继承人分配;若为婚前个人财产,则全部进入遗产范围。 -
法定继承的优先级
无遗嘱时,按《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均分遗产。继子女若形成抚养关系,同样享有继承权。例如,再婚家庭中,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的继子女可参与继承。 -
遗嘱与协议的效力优先
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的,排除法定继承规则;遗赠抚养协议(如约定扶养人承担赡养义务以获取遗产)效力高于遗嘱。但遗嘱处分别人财产部分无效,例如丈夫单方处置夫妻共有房产的遗嘱条款无效。 -
特殊情形处理
- 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由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代位继承:若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直系晚辈可代位继承。例如孙子可代位继承已故父亲应得的份额。
提示:财产纠纷多因权属不清或遗嘱缺失引发,建议婚前明确财产归属,及时订立合法遗嘱以减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