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物业的要求和流程中,关于提前60天通知的规定如下:
一、提前通知期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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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业主或业委会依法决定解聘物业时,需提前 60天书面通知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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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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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主动解聘 :业主或业委会通过法定程序决定解聘时,必须遵守60天通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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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主动退出 :若物业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需在约定期限或合同期满后30日内完成交接,但提前终止需提前90天书面告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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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关键流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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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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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20%以上业主联名发起业主大会,且表决需 双2/3通过 (面积+人数均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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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需在30日内完成交接并选聘新物业,原物业需继续服务并收取过渡期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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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赔偿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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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造成物业损失时,业主需赔偿(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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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协商确定交接时间、费用结算等细节,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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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自然灾害、企业破产等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无法继续服务,双方需协商一致并在主管部门监督下完成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