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定液有效期通常为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6个月,但需定期标定确认准确性。 关键点包括:有效期受存储条件、溶剂类型、标准物质稳定性三大因素影响,开封后需缩短有效期至1-2个月,且变色或沉淀需立即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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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有效期标准
未开封滴定液默认有效期3个月,若避光、密封存储于阴凉处(如4℃冰箱),部分稳定溶液(如盐酸、氢氧化钠)可延长至6个月,但需每月标定一次验证浓度。 -
开封后使用期限
开封后因接触空气和湿度,有效期缩短为1-2个月。易挥发溶剂(如碘液)建议1个月内用完,而稳定性较高的EDTA溶液可放宽至2个月。 -
变质判断与处置
出现颜色变化(如高锰酸钾褪色)、悬浮物或沉淀时,即使未到期也应废弃。光敏感溶液(如硝酸银)需严格避光,若瓶内壁出现黑斑需立即更换。 -
延长有效期的条件
通过定期标定(误差≤0.5%)可延长使用,但累计延长不超过原期限的50%。例如3个月有效期最长延至4.5个月,且需记录每次标定数据备查。
提示:实验室应建立滴定液台账,标注配制日期、开封日期及标定记录。对于关键实验,建议现用现配或使用前强制标定,避免因溶液失效导致数据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