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
破格提拔是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不突破常规任职资格条件,直接提拔到更高职级的行为。根据相关规范和实际操作情况,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一、常规条件与核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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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素质与工作实绩
干部需具备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的特点,并在关键时刻或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优异、作出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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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特殊需要
因领导班子结构优化、专业岗位急需(如高端技术、法律经济等领域的稀缺人才)或艰苦地区(如边远山区、贫困县)工作实绩显著。
二、具体情形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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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年龄限制
年龄不是破格的“格”,但需满足工作年限要求。例如,县处级领导需5年以上工龄和2年以上基层经历,乡科级正职需副乡科级职务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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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专业资质
具备高学历(如硕士、博士)或专业技术职称(如高级工程师、律师)的干部,若工作表现突出且单位急需,可破格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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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与艰苦地区贡献
在条件艰苦、基础薄弱的地区或单位长期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干部,如3年以上的偏远地区乡村振兴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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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任务与应急响应
在抗疫、抗灾等重大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干部,或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并成功化解危机的。
三、程序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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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要求 :需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批准,且任职试用期未满1年的不得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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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优化需求 :优先考虑领导班子中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或少数民族干部的补充。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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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提拔需严格审核,防止“一言堂”或任人唯亲,需通过民主推荐、考核量化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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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了破格提拔的条件和程序。
破格提拔以“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为核心,既注重个人能力与业绩,也兼顾组织需求与结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