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规定,旨在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的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该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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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经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安全,保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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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及客运站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道路客运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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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使用客车运送旅客,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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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客运 :按照固定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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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车客运 :在需要时临时增加或调配客车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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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车客运 :运送团体旅客,提供驾驶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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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客运 :运送旅游观光旅客,线路至少一端在旅游景区。
客运站经营
- 定义 :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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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确保乘客和经营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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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公开、便民 :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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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提供申请表、身份证件、委托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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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程序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定期公布客运运力投放、线路布局等情况,并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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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 :包括经营主体、班车类别、起讫地、途经路线及停靠站点等。
经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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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信誉考核 :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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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规模化经营 :鼓励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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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发展 :道路客运应与铁路、水路、民航等其他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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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布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定期公布客运运力投放、线路布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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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评估 :审查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申请时,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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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经营 :经营者应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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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自律 :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该规定详细阐述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的各个方面,从经营许可、经营规范到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旨在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的有序运行和乘客的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