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每年考四科,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 成绩评定 :
-
每科成绩通常以百分制进行评定。
-
每科分数的计算通常是加权平均,即将每科的成绩乘以相应的学分权重,然后把所有科目的加和再除以总学分的权重之和,得出最终的绩点。
- 合格标准 :
-
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一般为试卷满分的60%。
-
具体合格分数如下:
-
《建设工程经济》: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60分,及格分数为96分。
- 成绩管理 :
-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
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
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
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合格证明。
建议
-
认真备考 :由于各科目合格标准较高,考生应认真对待每一门科目的学习,积极备考并努力发挥自己的水平。
-
制定计划 :合理规划学习时间,确保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
关注成绩查询时间 :及时查询成绩,了解自己的备考情况,并根据成绩调整学习计划。
通过以上信息,你可以更好地了解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计算方法和合格标准,从而制定出更为有效的备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