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评审所需的论文数量因地区和评审要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主要地区的论文发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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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要求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3篇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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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要求提交任现职后近5年内的2篇(含)以上独立撰写的论文,其中至少1篇需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有书刊号)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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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作为完成人,在核心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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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要求发表独立完成的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发表独立完成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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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要求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技)术专业刊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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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要求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人民日报》等报刊的理论版发表1篇及以上经济管理方面文章,或出版1部以上本专业学术专著、译著,且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或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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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要求学术期刊、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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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要求至少1篇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论文。
综上所述,高级经济师评审所需的论文数量大致在1-4篇之间,具体要求需根据所在地区的评审通知来确定。建议申报者提前1-2年开始准备论文,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选题、撰写、修改、审稿和发表等工作。同时,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也是评审的重要因素,因此建议申报者尽量选择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期刊进行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