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区划情况如下:
- 地级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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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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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盟,合计1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
- 县级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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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个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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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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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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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个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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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自治旗,合计10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 乡级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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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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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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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个乡(含17个民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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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个苏木(含1个民族苏木)
这些行政区划构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管理体系,其中盟在行政地位上与地级市相同,旗则等同于市辖区、县级市和县等县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