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在六个月内履行完毕并不意味着案件就彻底结束了 。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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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这意味着,即使强制执行六个月到期,申请执行人仍然可以在接下来的两年内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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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执行 :如果在六个月内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者虽然发现了也不能执行,法院会决定终本。终本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仍然可以恢复执行,且不受任何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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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履行利息 :如果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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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措施 :在终本执行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综上所述, 被执行人在六个月内履行完毕并不意味着案件就彻底结束了 。申请执行人仍然可以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并且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此外,被执行人还需要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