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然有可能保持其有效性
强制执行时间期限二年后是否还有效, 取决于具体情况 。虽然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的时效为两年,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影响执行时效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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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阻碍执行或暂停执行的原因 :如果在执行时效期间内出现了法定的阻碍执行或暂停执行的原因,如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那么申请执行的期限将会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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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或中断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例如,如果申请人在执行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不能正常行使请求权,时效会中止,待中止原因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此外,如果被执行人自愿履行义务,也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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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 :在法院已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如果因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中止,两年后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人仍然可以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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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这些判决、裁定、调解书不受两年申请执行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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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终结后再次申请执行 :如果申请执行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综上所述,强制执行时间期限二年后是否还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存在上述特定情形,执行时效可能会延长或重新计算。建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