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然有效,但存在风险
申请执行时效一般为 两年 ,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超过两年的,申请执行时效会受到影响,但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只是存在被执行人提出异议且法院审查异议成立被裁定不予执行的风险。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有些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因此也不适用执行时效,不受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申请执行终结后再次申请执行等,也不受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因此,即使申请执行时效已过两年,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时效期间内曾向被申请人主张过权利或存在其他致使申请执行时效发生中断的情形。如果被执行人提出时效抗辩且法院审查异议成立,法院将裁定不予执行。
建议 :
-
及时主张权利 :权利人应当在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内及时向义务人主张权利,要求对方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留痕记录 :在提出履行要求时,应当留有相关证据和记录,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证明曾经主张过权利。
-
注意时效中断 :如果存在时效中断的情形,如提出履行要求、被申请人同意履行义务、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等,时效将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两年。
-
咨询专业律师 :在申请执行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时效问题,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