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强制执行超过两年并不意味着自动失效 ,但申请执行的权利会受到时效的限制。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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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在这两年内没有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权利将受到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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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中止与中断 :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或者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等情形,均可认定为时效中断。如果能证明存在这些导致时效中断的情形,即使超过两年期限,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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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查 :如果强制执行申请期限已过且未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如果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法院仍可以依法执行,但被执行人随时可能在后续程序中提出时效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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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启动执行 :如果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导致执行程序暂时终止,一旦发现对方拥有可供执行之物,法院有权重启执行程序以延续执行行动。
综上所述,强制执行超过两年并不意味着完全无效,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还能继续执行。如果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等情形,或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仍有可能恢复执行。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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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强制执行超过两年,建议及时与法院联系,了解具体案情并探讨是否有可能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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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执行人提出时效抗辩,应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未超过时效或存在中止、中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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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关注,一旦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