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退休工资上调的最新政策八项规定的信息:
- 调整范围 :
- 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 调整水平 :
- 总体调整水平为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
- 调整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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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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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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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应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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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 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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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的资金主要来自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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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 计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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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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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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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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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 倾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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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25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35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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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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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 实施时间 :
- 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 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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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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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退休人员能够获得稳定和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同时体现社会公平和激励机制。建议退休人员关注当地的具体实施细则,以便及时了解和享受相关政策带来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