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 不属于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具体来说,公益性岗位没有行政编和事业编,属于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这些岗位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就业和提供公共服务,通常由政府出资开发,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的工作职责包括协助负责城乡低保、医疗救助、重残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孤残儿童救助等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以及负责优抚安置、防灾减灾、老龄工作、社区建设等工作。
尽管公益岗不属于编制内人员,但它们是财政供养的合同工或临时工,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公益岗位人员可能享有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利,包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公益性岗位一般不超过三年,且直接转为事业编制是不可能的。因此,从编制的角度来看,公益岗并不属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