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事业编制后,原有编制的人员处理方式如下:
- 竞争上岗 :
- 事业单位被撤销或编制缩减时,原有事业职工将失去事业编制,但他们可以通过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转到新的单位继续工作。
- 自谋职业 :
- 职工可以自行寻找其他工作机会。原单位会根据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通常为一次性补偿,按照参加工作1年发1个月的基本工资形式发放。
- 提前退休 :
- 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且再就业能力较弱的员工,可以选择提前退休。提前退休实际上是内部退养,原单位需为该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并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到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并发放养老金。
- 调整到其他学校或部门 :
- 教师取消编制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到其他学校或部门工作。需要向教育局或人事部门提出调动申请,经过审核后安排到其他学校或部门,工资待遇和职务等情况会重新确定。
- 自主创业或转行 :
- 职工也可以选择自主创业或转行,例如开办培训机构、出版社、文化公司等。需要教师自己考虑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 转为企业职工 :
-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人员,将转为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再保留原有的事业单位编制。转制后,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但身份发生了变化,基本跟企业管理制度相似。
- 参公人员处理 :
-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如果是参公人员,一般会转为公务员或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 聘任制 :
- 未来,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编,都会逐步改为聘任制。这意味着即使考上了编制,也有可能会被辞退,工资分配将根据个人表现决定,并且会更加透明化。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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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观念 :打破铁饭碗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和市场意识,主动学习新技能,以适应新形势和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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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规划 :对于可能受到改革影响的职工,建议提前规划职业道路,考虑多种可能性,如提前退休、转岗或创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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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积极 :改革可能会带来一定的竞争压力,但同时也提供了新的机遇。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提升自身能力,以应对未来的挑战。